众所周知 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坚决不能上路 6月14日9时25分许,一男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报废车辆在G209线西会路段行驶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9时许,岢岚交警集成指挥平台预警号牌为晋A270**的轻型平板货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却依然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大队执勤交警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布控。9时25分许执勤交警在西会路段将该车拦停,在核实驾驶员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尹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发现,该车的检验有效期只显示到2017年9月,经过系统核查,该车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 执勤交警立即将其带回大队开展进一步调查。据尹某交代,这辆车一直闲置在家中,近期因运输点货物又怀抱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出门早回家晚错开了“高峰期”不会被交警发现,没想到还是难逃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尹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被罚款3000元,车辆强制收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