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在中国历史上,先后有两个黄金时代。其一便是战国至楚汉战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则数魏国的武卒。《荀子》里有这样一句话:“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魏国的步兵,要求每个人都要臂力强悍,这个强悍是有数字指标的,即至少能拉开十二石的强弩,且随身携带五十支箭,手里还要拿一支长戈,穿上皮甲青铜胄,携带三天口粮,半天能跑一百里地。达到这个标准的男人,才能获得田宅等相应的待遇。
然而,随着汉朝大骑兵时代的到来,步兵很快又成为野战军中的次要角色,你读《三国演义》,从最厉害的吕布到被关云长一刀砍杀的孔秀,哪个不是骑着马出来?刘关张桃园结义,祭罢天地,收拾军器之后,也是“但恨无马匹可乘”,这时来了张世平和苏双,送他们五十匹良马,成为刘备起兵的真正老本。虽是演义小说的段子,却多少也有真实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