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上都是灰,我也不嫌弃,用袖子擦擦,往花爷桌边一坐就喝上了,一面看着里里外外的人和事,没什么蹊跷,也没有外人的踪迹。
花爷好像一点儿都没觉得我离家很久了,很自然地问我:“摩根今天来不来?”
我摇摇头:“不知道。”
花爷是十号酒馆最穷和最铁杆的酒客,没有之一,七十多了,腰板还挺得很直。无论春夏秋冬,每天都是一件花褂子配头上的破贝雷帽,三九天加个狗皮外套,脖子上挂的贝壳项链是他唯一的孙女亲手做的。
他独自住一个租来的地下室,四处打些零工糊口,过得苦哈哈的,经常一瓶啤酒喝得只有一口了还去存。约伯每回都给他存,之后还真的会把那口酒又拿出来给他喝,也不介意里面都起沫子了。
花爷虽然穷,但那是一种有境界的穷,跟普通的穷人不一样。我们认识他很久之后才听说,他其实有四个儿子,全有大学问,做大生意,每年轮流回来,苦苦哀求花爷跟他们去享清福,花爷却跟地下党员杠上七十六号一样,宁死不从,被抓去北美和欧洲各两次,每次他个把月就悄悄一个人溜回来了,后来干脆跟儿孙们断了联系。
年轻人们要体会什么叫作“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必须跟花爷一席谈——人家是真正的楷模。
他听到我说不知道,破天荒地叹了口气,说:“摩根再不回来,我明天就要去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