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水浒传》,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对人犯的施虐行为,到唐宋,到明清,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的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文革”期间,那些造反派和红卫兵,怎么想起给走资派挂黑板,戴高帽,剃阴阳头,往死里折磨呢?不学无术的革命派,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理,古指司法官),大约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一点,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剥掉裤子,割下××,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的一篇《病后杂谈》里说到:“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先生认为“宫”刑,只施用于男子,事实并非如此,据《孔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女子也要受“宫”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