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并没有听从FBI的建议,他们依然安排了那场测谎,但结果和专家预测的完全相同,警方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当局不得不再次向FBI求助,犯罪心理学家认为,既然凶手已经连续两次“战胜”了测谎仪,那么相信他的“自信”程度已经很高。针对这种情况,警方必须使用更直接的手法将凶手的个人欲望及意念“外化”,以此来达到审讯目的。
特工根据专家的指示特意安排了一次审讯,他们将审讯的时间安排在了晚上,地点就在警察局,并且设法营造出一种轻松的环境,让凶手有一种很自在的感觉,这样就会让他下意识地放松警惕。等到审讯的时候,警方则马上转换态度,让凶手明白他不可能会得到“中场休息”的机会。同时审讯过程中还安排了FBI特工、当地警方以及FBI亚特兰大外勤站的工作人员三方共同主持审讯,以营造出一种“三堂会审”(政府正在全力对付他)以及“你犯事了”(只有在掌握了足够有力的证据之后,官方才会郑重其事地展开审讯)的感觉。此外特工还将一沓沓叠标有凶手姓名的档案袋堆放在他的面前,以伪装成掌握了重要资料及罪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