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参见德雷克·帕菲特:《自由与个人》,第一部分,该处的论述表明了,为了更接近结果论,常识的道德可能会以某种方式被修改。
《平等与偏袒》(1991)(节选)
一、乌托邦主义难题
在政治理论中,立场的二元性尤其突现为一个古老而持久的难题——乌托邦主义难题——的根源。
政治理论既具有典型的理想功能,又具有典型的劝说功能。它提出一种集体生活的理想,并设法向每一个人展示这种理想,使人们相信,他们应该愿意在这种理想下生活。这些抱负可能是普遍性的,也可能是较具地方性的,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存在着这样两个严肃的问题:这些抱负是如何共同实现的?它们是否必然相互干扰?如果一种理想无法促动个体按其生活的动机,那么,无论它多么吸引人,也只是一种乌托邦。不过,如果政治体系完全屈就于个人动机,也就根本无法具体体现任何理想。
有人会说,政治理论本身应该只关注何为正确的问题,使其劝说功能屈从于理想功能,因为,若某一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人们也就有了想实现这一理想的全部理由。但是,这种心气似乎过高了,它忽略了动机上合理的东西与正确的东西之间的相关性。如果现实中人们发现从心理上很难甚至不可能依照这种政治理论的要求生活,或者适应其相关的政治制度,就会给这种理想造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