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中山经·岷山》有岷山,山中有种怪禽,“状如鸮而赤身白首,其名曰窃脂,可以御火。”(它貌似猫头鹰却长着红色的身子和白色的头,它的名字叫窃脂,饲养它可以避免火灾。)
窃脂之一,明,蒋应镐、武临父绘
窃脂之二,明,蒋应镐、武临父绘
第九,《中山经·洞庭山》有即公之山,山中有种怪兽,“其状如龟,而白身赤首,名曰蛫,是可以御火。”(它貌似乌龟,却长着白色的身躯和红色的头,名叫蛫,饲养它可以预防火灾。)
蛫,明,蒋应镐、武临父绘
除此之外,《山海经》中还有两种纵火灵怪,分别是一种怪禽,一种怪兽:
第一,《西山经·三次》有章莪之山,山中有种怪禽,“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它貌似鹤,只有一条腿,红色的斑纹、黑色的羽毛,而且还长着白色的喙,它名叫毕方,它叫声与名字发同样的声音。它出现在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会发生离奇的火灾。)
毕方,明,蒋应镐、武临父绘
郭璞《山海经图赞》云:“毕方赤文,离精是炳,旱则高翔,鼓翼阳景,集乃流灾,火不炎正。”
《山经》中的火灵怪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类型,御火和纵火,这直接缘起于时人对火的矛盾心理,一方面,火终结了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熟食极大地改良了人的健康状况,延长了人的寿命;可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很好地控制火,频繁的火灾既威胁着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威胁着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氏族部落脆弱的粮食安全体系。火灾有可能直接断送人的生命,也可能烧毁粮食使人因饥荒而死亡。在无法充分掌握火灾规律的时代,人们自然地形成了一些基于火文化的灵怪信仰崇拜,而《山经》中火灵怪类型的对立正是火文化两面性的结果。同时,御火灵怪的数量远远高于纵火灵怪,这恰恰说明时人充分控制火、防御火灾的迫切欲望,这种正邪相抗现实愿景率先在信仰体系内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