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演播:我叫张一摇 后期:在下 喜欢的同学可以去喜马拉雅支持演播. 很棒的庭审片了,而且里面的evidence rules运用得相当自如!看庭审情节然后嚷嚷着这个证据admissible那个证据inadmissible,这个问题是个leading questions的时刻大概也是我少有的觉得在法学院真的学到了知识的时候吧. 再次感叹法学院对我来说最有用的课可能就是civil procedure和evidence了,学完之后对各种律政庭审剧的享受程度提升一大截. 我有个特别爱看影视剧的小伙伴,每天闲暇时间基本都是在看电视中度过,本片看到一大半,这位小伙伴就猜出了真相. 我还说,“Well thought,但是这也脑洞太开了吧,我觉得编剧不会整出这么扭曲的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