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先用后付”吗?近日,长宁区消保委接到投诉,消费者宋女士反映自己拒收了快递,但是平台依旧从她绑定的信用卡里扣除了款项。 案情介绍 消费者宋女士反映,在2023年1月12日收到了一则信用卡扣款短信,扣取1357元,提示其在2022年11月份购买了订单号为“XXX1624”的柜子。 这是怎么回事呢?宋女士想起来柜子送货上门的时候,她认为这不是自己下单购买的商品,可能是商家发错了地址,便选择了拒收。没想到这一事件还有后续,时隔数月,平台从她绑定的信用卡里扣除了柜子的款项。 为此,宋女士第一时间解绑了信用卡,并向平台投诉私自扣款的问题。没想到总共1357元,只退还了910元。柜子的运费高达417元,平台判定由宋女士本人承担。宋女士对该处理方式不认可,于是投诉至区消保委,寻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平台。平台回应称,消费者开通了平台的“先用后付”权限,由于消费者在平台一直没有发起退货申请,系统就会默认消费者已经收货并加以扣款。经过多次协调,平台只同意补偿消费者100元优惠券,无法全额退款。 案例分析 近年来,“先用后付”作为一种全新的付款模式,着实闹出了不少乌龙。有的人不知不觉花了太多的钱,无力还款。有的人以为买东西不用花钱,进行非理性消费。 区消保委提醒,使用“先用后付”这一功能前,消费者要权衡利弊,避免遭受损失。当消费者在网上看中了一款商品,资金暂时不足支付又必须使用该商品时,可以暂时开通“先用后付”功能,缓解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如果消费者自身资金充足,务必看清平台说明,谨慎使用“先用后付”。由于“先用后付”的前提是消费者开通了免密支付,若出现商家发错货、未及时退货等情况,平台仍会默认消费者已经收货,并从消费者绑定的账号里扣除商品费用,“先用后付”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 资料来源于长宁区消保委 来源: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