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余之见,没有什么东西能像战争那样涵纳如此多的人性:恒心、进取心、献身的勇气、忠诚、个人旨趣与尊严、服从能力,以及人的掌控全局的能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战争情势的正确估计,二是适时地扭转不利的战局的影响,三是以加倍强硬的决策而非畏缩,去积极回应恐怖政策的威慑,四是对真实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敏锐判断和积极举措。我们将这些人类的精神品质和禀赋统称为“道德”,而正是“道德”控制着战争中的力量平衡。
通过对战争的全面审视,我们会发现,战争事实上并不仅仅是物质力量的冲突,而是意志力量之间的对抗。毕竟,一个国家的精神和意志,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调集了战争的资源、作战的兵力、军火,以及一整套相关的物质配备。正是这一无形的因素发动了战争,同时也是它决定了一方或另一方必须接受结局并停止战争。就这一推理而言,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道德”的要素控制着战争的结果。
我说,“就这一推理而言”,是因为上述结论未必整全,只是就问题的一个方面展开讨论所得的结论。因此,当我们将这一结论视作一个历史规律,也即,相信在具备了高昂的斗志、睿智以及正义良知的前提下,意志力量确然能够赢得战争胜利,这显然是不真实的。比利时拥有上述所有方面,但却不得不臣服于没有任何道义支撑的德国的铁蹄下。诚然,比利时的国家精神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它曾在列日市创造奇迹,将德国部队的行进计划整整拖延了十天,因而挽救了——也许是巴黎,也许是欧洲。但是,比利时被拯救的另一个也许是更关键的原因是,塞尔维亚和比利时源源不断地为部队提供物质支持,直到他们的力量足以与物资占优的敌人相抗衡。可见,“道德”不是靠其自身的力量赢得胜利的,而是靠改变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打比方说,“道德”的价值类似于少数派所秉有的潜力,或者像是一个动态的储备力量。只要“道德”最终向一方或另一方加入少许力量,就能置对手于死地,进而将其击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