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男人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里,表示接受我关于赔偿三千元的提议。为避免事后有变化,我拟了个协议,双方签了字。
这边办妥,那边我发短信告之于球。
于球回短信说,他已经做好了龙红霞的思想工作,准备回到义乌,但只是她一个人回来,于球暂时不回来,怕生出其他是非来。
对于这个,我表示赞成。作为最主要的当事人于球,应当先避避是对的。等过段时间,事情平息了些,再考虑让他回义乌。
事情后来的发展并不坏,龙红霞一人回到了义乌,之后辞了职,与老公一道离开了。
对于此事,于球一直以来很纠结,一方面觉得对不住我,另一方面认为自己在厂里的形象也是有些影响。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时代不同了,人们对此类事情的看法也没过去那般激烈。很快,此事就如过往云烟一般淡去。于球也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
当然,历经此事之后,于球和林月的事也就彻头彻尾地黄了,没有半点希望可言。事情已经这样了,我没有再过多地去埋怨于球,或是去责备他犯下的傻事。人非圣贤,岂能无过?人生中的这个插曲,我想,对于球而言,意义是深远的,从负面影响到正面地推动人生阅历,作用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