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觉得,在多数情形下,我们的行为是受我们的意志的支配的。并且想像自己觉得意志自身是不受任何东西支配的,因为人们如果不承认意志的自由,那我们会生了气来试验一番,并且看到,意志可以在各方面移动,并且可以在它以前不曾选定的那一方面来构成自己的影像,经院中叫这种影像为意欲。我们相信,这种影像或微弱的运动,在那时候原可以实现成事实;因为人们如果否认这一层,则在第二次试验时我们也会看到,它现在仍可以成为事实。
我们并不思考,我们想证明有自由存在的这种狂幻的欲望,正是这里行为的动机。
我们似乎明确地看到我们虽然想像自己在自身觉得有一种自由,可是一个旁观者往往可以从我们自己的动机和品格来推断我们的行为。纵然他不能如此推断,他也可以概括地断言说,他如果完全熟悉了我的环境和性情的一切情节,以及我们性质和心向的最秘密的机簧,他仍是可以推断出的。按照前边的学说讲来,这正是“必然”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