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有没有一种勇气能征服对怀疑和无意义的焦虑?换言之,那被接受下来的信仰能否抵御以最激进的形式出现的非存在?还有,信仰能否抵御无意义?有没有一种信仰能够与怀疑和无意义共存?这些问题便导致我们去思考本讲座所述问题的最后一个方面,也是与我们时代最为息息相关的一个方面。如果产生存在勇气的所有渠道都为我们对于这些渠道最终无用的体验所堵塞,存在的勇气又如何可能呢?如果生命与死亡同样无意义,如果罪过与完美同样可疑,如果存在与非存在同样无意义,存在的勇气又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呢?
有些存在主义者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倾向于从怀疑一下跳到教条式的确信,从无意义一下跳到体现特定教派或政治团体意义的各种象征上去。对于这种跳跃可以有多种解释:它或者是一种对安全的欲求;或者像每一决断那样的武断(存在主义认为任何决断都是武断的);或者是一种感受,感到基督教启示回答了在对人类存在进行分析时提出的诸问题;或者是一种真正的信仰转变,不受理论的控制。总之,每一种解释都不是对极端的怀疑问题的最终解决。它使发生上述转变的那些人具有存在的勇气,但却不能解释这样一种勇气何以成为可能。要解释这种可能,首先必须承认无意义状态。如果这种解释还要求撇开这种状态,它就不是解释了,因为那状态是撇不开的。还处于怀疑的制约与无意义的制约之下的人,是无法使自己摆脱这种钳制的;但他要求得到一个回答,这个回答在他的绝望状况以内才是有效的。他要求得到我们称之为“绝望的勇气”的本源。如果不试图回避问题,那么就只能有一个可能的回答:对绝望的接受,这本身就是信仰,已算是存在的勇气。在这种情形下,生命的意义被降低为对生命意义的绝望。但只要这种绝望是一种生命行为,它就是否定中的肯定。若带一点嘲讽意味,我们可以说对生命进行嘲弄,才是忠实于生命。若带一点宗教气息,我们又可以说,我们把自己作为被接受者而接受下来,而不顾对这种接受所包含的意义感到绝望。每一种极端的否定性,只要它是主动积极的,就含有这种悖论:为了能否定它自己,它必须肯定它自己。没有一种真实的否定,就不含有肯定。绝望所产生的隐秘快感,就是对自我否定所具矛盾性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