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空骑兵在蓝天上交错而过时,互相行了个搭额礼,就象歌剧院里错身而过的两位大牌明星,颇有点惺惺相惜的架势。
刘震撼一直没闹明白,为什么在滹夜古城,那些蚂蚁就这么听隆美尔的话,说出来就出来,说滚蛋就滚蛋。
隆美尔很坦白地告诉他,这种蚂蚁是沙漠三大天灾之一,叫嗜金蚁,它们的蚁酸能熔化钢铁,除了石头和沙子不吃,几乎无所不食;它们是沙漠中的鲨鱼,闻到血腥味就会完全癫狂,为了把这些杀手从蚁冢里全拉出来,隆美尔花了五万头骆驼的鲜血,为了把它们赶走,还事先准备好大量的驼尿,驼尿的腥臊气味和食蚁兽是嗜金蚁唯一畏惧的东西。
“五万头骆驼?”刘震撼咋舌不已,任何军队,只要是训练有素的座骑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是飞驼军一人三驼,这种付出也可谓不巨大了。
“你以为呢?”隆美尔冷笑道:“打仗靠的也不完全是智慧,首先是烧钱。”
隆美尔又和刘震撼详细讲解了一下如何操作,灌装驼血也有讲究,这要在很远的地方就做好准备,否则到了滹夜古城再弄,巨大的血腥味反倒先把嗜金蚁给惹出来,驼尿也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