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冯友兰的英译——Nature
冯友兰根据“天”在中国文化中的含义,将其划分为五类:“曰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之天。曰主宰之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曰运命之天,乃指人生中吾人所无可奈何者,如孟子所谓‘若夫成功则天也’之天是也。曰自然之天,乃指自然之运行,如《荀子·天论篇》所说之天是也。曰义理之天,乃谓宇宙之最高原理,如《中庸》所说‘天命之为性’之天是也。”[7]
冯友兰所说的“天”的后三义在古典文献中多重合,宇宙之最高原理的“天”通常也是自然运行之规则,也是人力所不能违抗者。《庄子》内篇中“天”的主要含义有三种:一、自然规律;二、与生俱来;三、天空,其中以第一种含义最为常用。《庄子》中“天”多作为与“人”相对的概念出现。冯友兰说:“天指自然,人指人为。”[8] 在“人”之中又包含有“顺天”和“人为”的矛盾。庄子把人的出生和成长看作自然运化的一部分,“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9]既然人的属性是“天”的,人就应顺天。但人类在成长进程中,慢慢有了独立的意识,有了“成心”(偏见),有了“机心”(投机之念),渐渐失去天然的本性,从“天”中分化出来,有了“人为”。在“天”与“人”的对立中,庄子站在“天”的立场上。与“天”搭配的词组都是庄子表达向往和褒扬的。有“天池”、“天籁”、“天钧”、“天府”、“天倪”、“天理”、“天年”等。在《庄子》中,他所赞美的圣人都是顺天的,而俗人都是违背天意的。《庄子》中的“天”多指自然而并非物质的天空,也不是具有人格意志的上帝和具有宗教意义的“Heaven”,相比之翟理斯和葛瑞汉的翻译,冯友兰把“天”翻译成“nature”是在理解原语文化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