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当家长在运用惩罚训练孩子时,要区分人格和行为,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要打击孩子的人性和人格,而如果惩罚针对人格,孩子就会感觉到不受尊重,就会产生逃避。比如,父母批评孩子作业拖拉,不能说,“你简直不可救药,是一个懒人”而是说,“你今天作业又拖到很晚,既影响了你睡眠,又使我们为你担心”,要兼顾孩子的面子。
第三,惩罚时,一定要向孩子说明理由。当家长在运用惩罚训练孩子时,如果不告诉孩子他们为什么受罚,惩罚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其效果也是有限的。惩罚并不是目的,而仅仅是制止孩子错误的手段之一。若父母把惩罚看作是孩子过错的“罪有应得”,而不讲明道理,惩罚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第四,要有原则并且前后一致。当家长在运用惩罚训练孩子时,受情绪影响,缺乏惩罚的连贯性。对孩子的同一种行为,父母情绪好时可能熟视无睹,情绪不好时则打骂训斥,这就给孩子认识自己的错误造成了困惑。此外,如果对同一件事父母双方的意见有较大的分歧,一方坚决要惩罚,另一方却非要阻挡,这也会给孩子造成同样的困惑。
以上指出几种使用奖励和惩罚来训练孩子的局限性,这不仅需要家长具备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还要求家长具有大量的时间与耐心来训练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行为。